巫山县人民医院(巫山县精神卫生中心、巫山县三峡优抚医院)
就医导航
当前位置:
重庆市社会保险局 关于落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允许指定人使用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表时间:2016-06-20 15:36:12 浏览人数:18人 来源:重庆市巫山县人民医院

各区县(自治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北部新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万盛经开区社会保险局:

为加快推进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88号)和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个人账户允许亲属或指定人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渝社险发〔2014〕136号)的贯彻落实,方便广大参保人允许个人账户提供给指定人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促HIS系统对接

渝人社发〔2014〕188号和渝社险发〔2014〕136号文件下发后,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按要求指导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HIS系统对接,部分医疗机构按照时间要求开通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允许指定人使用功能,但目前还存在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完成HIS系统对接,无法向参保人提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允许指定人使用功能。为此,请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督促其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加快HIS系统对接,尽快实现参保人持证卡使用他人个人账户支付其门诊就医或住院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功能,对HIS系统对接情况和个人账户允许指定人使用实现情况于2015年1月20日前报市局医保工伤生育待遇处(样表见附件),市局将对全市各区县实施进度情况进行通报。

二、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请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做好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的指导和宣传工作,向广大参保人宣传个人账户允许指定人使用的办理程序,指导医疗机构在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告栏。

(一)向广大参保人宣传允许指定人使用个人账户的具体办理程序。

(二)对未完成HIS系统对接的医疗机构,督促定点医疗机构限期完成HIS系统对接。未完成HIS系统对接前,定点医疗机构应在其显著位置向广大就医参保人进行公告说明:因医疗机构HIS系统对接未完成,暂不能实现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允许指定人使用个人账户功能。并告知需要使用他人个人账户支付其医疗费的参保人,可由个人账户提供人按渝社险发〔2014〕136号文件规定程序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账户关联。同时,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解释工作,避免引发矛盾。

(三)向广大参保人做好个人账户的安全使用宣传。一是保管好本人社会保障卡,防止社会保障卡丢失;二是发生社会保障卡丢失应及时挂失并补办;三是社会保障卡初始使用密码应及时修改,并保管好本人使用密码,不随便向他人透露等。






巫山县人民医院(巫山县精神卫生中心、巫山县三峡优抚医院)
您是第2301590位来访者
版权所有:重庆市巫山县人民医院 @ 2015 Copyright
渝ICP备15013004号
地址:重庆市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西路168号
技术支持:久远银海